今天一起备小编为大家带来2023浙江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招聘37人公告的相关内容,有需要的同学可以了解下。
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区资发集团)是婺城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国有企业,主要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资产收购、管理、开发利用和处置,资源的开发、经营和管理及其他投资。现因工作需要,集团及下属4家公司(金华市金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、金华市婺州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、金华市金婺土地整治有限公司、金华市金婺置业有限公司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有关事项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7名。具体岗位详见附件《岗位需求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品德优良,诚信廉洁。
2.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,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。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二)岗位要求
1.相应岗位要求,详见《岗位需求表》(附件1)。
2.行政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的,其专业和职称不限,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。
(三)限制性条件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2.处于党纪、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。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。
4.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辞退(解除聘用合同)、开除的。
5.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网络报名时间:2023年3月10日-2023年3月24日(以接收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)。部分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,适当延长报名时间,具体再行公告。
邮箱地址:rlzy_jwzykf@163.com
联系电话:0579-82022316联系人:卢女士;吴女士;
联系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898号安云小镇11楼
本次报名仅接收网络报名资料,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。应聘人员应准确、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(报名表见附件2),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: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(执)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,近期电子版1寸照片1张。岗位要求的“工作经验”以签订的劳动合同、社保缴费记录、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(复印件及扫描件即可,原件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),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。
报名表和材料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,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:“姓名+应聘岗位”,例如张某+行政专员。请务必按此格式填写。
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即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二)资格初审
按照报名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,进入笔试程序;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(其中,计划招聘人数2名及以上的岗位为2倍)岗位,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。
(三)考试
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,总成绩满分100分,
1. 笔试(满分100分)。占总成绩40%。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。
2.资格复审。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,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实施。资格复审合格者,参加面试。
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在线生成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。
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,不得参加面试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放弃面试。
3.面试(满分100分)。占总成绩60%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以招聘岗位1︰3的比例(其中,计划招聘人数2名及以上的岗位,按1:2的比例)确定参加面试对象,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。面试合格分为75分,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面试若确定无合适人选,岗位可空缺。
4.考试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,未按时参加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(四)体检
按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从高分到低分,以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如遇总成绩相同者,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。若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,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再体检。
(五)考察
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︰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,考察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规定及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执行。
(六)公示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以招聘岗位1︰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。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(七)聘用
公示期满,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,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,并出具相关材料。行政、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转入公司,不再保留原有身份。
四、薪酬及福利待遇
薪酬按婺城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。
本公告由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点击下载>>>
文章来源:http://news.jhrcsc.com/newshtml/8335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