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起备考网 高考志愿填报 中级《经济法》重要知识点:有限合伙企业-设立的特殊规定

中级《经济法》重要知识点:有限合伙企业-设立的特殊规定

2021中级经济法知识点:有限合伙企业-设立的特殊规定

一、有限合伙企业人数

(1)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;但是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(2)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。

(3)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,有限合伙人的人数可能发生变化。

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,应当解散;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,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。

二、有限合伙企业名称

《合伙企业法》规定,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“有限合伙”字样。

三、有限合伙企业协议

有限合伙企业协议是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法律文件。

有限合伙企业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外,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
(1)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住所;

(2)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;

(3)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;

(4)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;

(5)有限合伙人人伙、退伙的条件、程序以及相关责任;

(6)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。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一起备考网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jixiew360.com/8881.html
上一篇
下一篇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