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起备考网 高考志愿填报 中级《经济法》重要知识点:普通合伙企业-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

中级《经济法》重要知识点:普通合伙企业-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

2021中级经济法知识点:普通合伙企业-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

概念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,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
举例 包括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、评估师事务所、建筑师事务所等
公示 名称中应标明“特殊普通合伙”字样
执业风险防范 (1)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、办理职业保险;
(2)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;
(3)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
责任形式 对外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责任人 无限连带责任
其他合伙人 以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
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 责任人 无限连带责任
其他合伙人 无限连带责任
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,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,该合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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