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来源:重庆市财政局
本文原标题: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级单位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》辅导工作的通知
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单位
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》辅导工作的通知
全市会计师事务所:为进一步帮助市级单位更好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》,加强行业指导,引导全市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,促进全市会计行业素质提升,发挥事务所在会计制度施行的专业优势,市财政局拟组织全市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单位实地开展账务处理指导,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、解答,请有意向的事务所积极报名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:各会计师事务所熟悉政府会计制度领域的业务骨干 1-2 名(注:不限于注册会计师)
二、辅导方案
1、参与辅导人员于 5 月 5-6 日集中开展培训;
2、按照
事先分配的名单,各事务所自行到联系单位开展账务处理指导,拟按照每家单位用一天时间完成相关工作,付费标准为 1000 元/单位(由财政统一支付),单位如提出需要进行资产清查、新旧账务衔接等附加事项,由需求单位自行按标准付费。 3、辅导完成后,各单位填写评价表,并加盖公章,市局将以单位评价程度和事务所结算费用,评价标准为:优—1000 元,良—800 元,一般—500 元。
4、通过此次辅导,要使市级各单位应加深对《政府会计制度》的理解,熟练运用会计科目,对何时平行记账能准确判断,能生成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财务报告。
三、培训地点及时间:重庆市财政学校培训中心五楼,5 月 5 日上午 9 点开始,请提前 10 分钟入场,主城区事务所原则上不提供住宿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各事务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积极派人参与,原则上参与辅导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。此次单位的评价结果将纳入下一年度事务所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。
2、请将报名表于4月30日之前发送到邮箱417154324@qq.com。
联系人:市财政局会计处 吉思洁 67575549 邓新艳 67575551
附件:报名回执
重庆市财政局
2019年4月28日
本文来源:重庆市财政局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cqicpa.org.cn/a/wenjiantongzhi/2019/0429/568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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